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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么痛的领悟!因为一句话 李诞不但没赚到22万 还被罚掉65万

2022-02-08| 发布者: 夜猫网|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因为一句歧视女性的广告词,知名艺人李诞付出了87万元的代价。8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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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一句歧视女性的广告词,知名艺人李诞付出了87万元的代价。

  8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第一例为“李某发布违法广告案”。据中国市场监管报了解,“李某发布违法广告案”中李某即为知名脱口秀演员李诞。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个人微博号发布某品牌女性内衣违法广告一案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5573.77元、罚款651147.54元,共计876721.31元的行政处罚。

  李诞被罚没共计87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表示,当事人在其个人微博号发布了品牌女性内衣广告。内容含有“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我说没有我带不了的货,你就说信不信吧”等内容,附带当事人推介该商品的视频。女性立足职场,靠的是能力和努力,上述广告将“职场”与“内衣”挂上关系,可以“躺赢职场”,是对女性在职场努力工作的一种歧视,是对女性的不尊重行为,文案内容低俗,有辱女性尊严。经调查,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没有收取单独的广告发布费。另,当事人作为公众人物在广告中利用自身的知名度为品牌女性内衣作推荐,属于广告代言行为,且并未使用过该商品。

  当事人上述广告发布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构成了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的行为;同时,当事人的代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证明的行为。综上,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225573.77元;二是罚款651147.54元。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这是《广告法》总则中关于广告内容和形式的基本原则性规定。涉案广告不仅发布的广告内容低俗、不当,同时其广告代言行为也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当事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区别于其广告发布者的身份而独立存在,故本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也为明星谨慎代言敲响了警钟。

  李诞曾道歉:

  反省,感谢大家批评

  每经小编注意到,李诞上述广告微博发布于今年2月24日。当日,李诞在其个人微博发布一则推广Ubras品牌女性内衣的广告视频,所配文案为“#我的职场救身衣#,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我说没有我带不了的货,你就说信不信吧。”

  其中,“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表述引发网友质疑,称其歧视女性,“女性不用努力穿个内衣就能驰骋职场?”“明晃晃的歧视,还以为自己有趣”。

  当晚,Ubras品牌在其官博发布致歉声明,称“由于营销推广中的不当措辞,给大家带来的不适,我们深表歉意,并第一时间下架了相关内容。”并表示,其是女性团队为主的品牌,“致力于为女性提供无束缚、更舒适的贴身衣物解决方案,让更多的女性以轻松的身心状态去应对生活与工作的疲惫。”

  2月25日下午,李诞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就为Ubras品牌女性内衣带货时发表的不当言论道歉。他称,“措辞确实不当,作为语言工作者,我拿到这份文案时,理应更能意识到它带来的影响。目前,我已第一时间配合下架,一并致歉。”李诞随文转发了该品牌的道歉声明。

  李诞称,他本人一向是尊重女性的立场,在工作中,尤其是涉及女性话题的发声需要更多考虑女性朋友的感受。“这次是我的不好,反省,感谢大家批评”。

  2月26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针对此事发表评论指出:玩梗须有边界。

  评论称,消费的前提是尊重,只有真正从心里尊重女性、敬畏消费者,才能摒弃那些荒腔走板的营销套路,建构恰当的分寸感和创作边界。

  广告营销拿低俗玩火,不是吊人胃口,是倒人胃口!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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